8月1日,由全国风力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全国风标委”)组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承办的《风能发电系统 风力发电机组废弃纤维复合材料回收方法》国家重点督办标准技术讨论会在呼和浩特市顺利召开,来自整机制造商、叶片厂家、叶片回收利用厂家、检测认证机构、业主单位、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业委员会等多家单位的30余位专家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全国风标委委员、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冯学斌主持。
继国家标准启动会、线上技术讨论会后,《风能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废弃纤维复合材料回收方法》国家标准草案已更新至第三版本,对比初版草案,框架上搭建了总体原则及回收的收集、处理章节;会上,标准牵头单位代表对国家标准草案的制定情况进行了简单介绍,与会专家针对标准草案新增章节的框架内容进行了梳理,对收集过程中废弃纤维复合材料的分类标准及是否进行废弃纤维复合材料使用寿命、损伤状况和结构完整性评估等方面进行了激烈讨论。
会议主持冯学斌表示,第三版国家标准草案的制定工作应继续从标准草案框架的逻辑性、语言的严谨性角度出发,遵循国家标准制定原则,把握相关定义界定,强化标准化用语及措辞,突出国家标准的普遍适用性。另外,本次“回收方法”国家标准草案制定内容,紧扣风力发电机组的废弃复合纤维材料,突出本国家标准与风电行业的实际应用性。
与会专家对标准草案完善程度表示了肯定,同时提出:1、标准章节中界定的收集、处理及回收方法,需明确边界定义,概念解释清晰;2、标准总体原则,应再次完善,从管理角度对回收机构提出的要求、从标准技术路线角度对回收基本要求提出思路;3、回收收集及预处理间的工作任务划分,收、集、贮等严格界定;4、收集过程中废弃纤维复合材料的分类和方法,物理方法、化学方法、能量方法分类明确并应进一步参考相应行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另外,对需量化指标,如可回收利用率等应提供理论依据。
废弃纤维复合材料国家重点督办标准,在风电国家标准体系中占据了退役回收国家标准的首要地位,标准的顺利发布将填补回收子体系领域的空白,也为即将大批量进入回收的风电行业带来关键技术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