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显示:主要目标是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
《指导意见》提出: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保持合理水平。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大型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保持非化石能源良好发展态势。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科学谋划“十五五”“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布局方案,稳步推进重大水电工程建设,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加大光伏治沙、光热项目建设力度。
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新型电力系统九大行动落地见效,强化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两重”“两新”政策有效衔接,深化电力保供能力建设思路举措、统筹新能源发展和消纳体系建设等重点问题研究。
培育发展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与相关产业集成式发展新模式,稳步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可持续燃料产业。
推动县域能源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县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大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惠民利民力度,深入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稳步推进第一批、第二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持续推进农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农村电网短板。
统筹做好重点国家和地区能源合作。加强重点国家形势分析和风险评估,维护油气进口安全。积极推动中欧能源务实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风电、光伏、氢能等领域合作,持续做好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互通。加强绿证国际互认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5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
2025年2月27日
附件: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政策解读